授权使用声明

 

计算机字体字库是典型的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北京方正手迹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仅针对互联网最终用户提供字体字库授权。北京方正手迹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字体字库产品仅限于用户在其移动终端(如电脑、手机、平板等)中个人、非商业性用途使用,用户仅可以将字体字库产品在其移动终端中用于屏幕显示或通过本字库软件所生成的字形图像输出至与安装软件的计算机相连的设备上进行显示或打印进行字体的输出,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果用户拟将字体字库产品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用途,必须另行获得北京方正手迹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书面授权。用户不得或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或为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修改、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版、翻译、销售、许诺销售、再许可或以其他形式进行使用。


 

方正手迹字体产品用户许可协议

用户须知:

本《方正手迹字体产品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您与北京方正手迹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手迹公司”)之间有关安装、使用本协议附随的方正手迹字库软件及其中包含的字体(以下共同简称“字体产品”)的法律协议。您在使用本“字库产品”的所有或任何部分前,应接受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其中对下列内容的规定:(a)使用(第34 条);(b)知识产权(第5条);(c)保证(第6条)及责任(第7条)。安装、使用字体产品的行为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并遵守本协议。否则,请不要安装和/或使用字体产品。

字体字库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方正手迹公司享有字体产品所有的知识产权。任何未经方正手迹公司合法、明示授权而使用“字体产品”的行为均为侵权行为。方正手迹公司只允许您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前提下个人、非商业目的使用字体产品。

1.说明

1.1 字体产品说明:

本“字体产品”指附随了本协议的包含一款或多款字体的文件或以其他形式介质储存的所有内容。

1.2 美术作品说明:

字体产品所包含的字体是美术作品,因此您对该美术作品的使用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2.定义

“用户”或“您”是指向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的供应商购买字体产品安装包,并在移动终端上安装、使用字体产品的自然人。

用户应依照本协议安装、使用字体产品。

3.字体产品的使用

如您从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的供应商处取得字体产品,并且以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为前提,方正手迹公司即授予您以下关于字体产品的非专有许可,允许您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如下用途使用字体产品:

安装:您可以从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的互联网渠道通过付费或免费(如做活动时)下载字体产品安装包,并安装在您对应的移动终端(如电脑、手机、平板等),运行字体产品供您个人、非商业使用。

屏幕显示或输出:您可以将字体产品所包含的字体用于您的移动终端的屏幕显示;您也可以在将通过字库软件所生成的字形图像输出至与安装软件的计算机相连的设备上进行显示或打印进行字体的输出,此类输出只能供您个人、非商业目的使用。如果您的使用需求超出了本协议的使用许可范围,尤其是,您出于商业目的复制、发行或者展览本协议字体产品(包括方正手迹公司具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单字以及字体组合等)或将字体产品用作其他用途,请即时与方正手迹公司联系以获取相应的使用授权。

4.字体产品的使用限制。

4.1 您不得对字体产品进行复制、修改、仿制、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转换、翻译、拆分,或以其他方式试图从字体产品取得源代码,或从字体产品文档中摘取其实质部分作其他应用。

4.2 您不得单独或者附带地以出售、出租、出借等方式向公众发行或通过赠与、转让以及有线或者无线网络传播字体产品。

4.3 无论您出于商业目的还是非商业目的,您不得单独或者附带地将字体产品提供给未经方正手迹许可的第三人使用。如果您在以如下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部分或全部字体产品时,必须事先获得方正手迹公司的书面授权许可:

4.3.1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企业内部办公流程中;

4.3.2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商标、各类标识中;

4.3.3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各类产品宣传推广材料(如卖场海报、平面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等)、产品说明书中;

4.3.4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产品包装、装潢、标牌中;

4.3.5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网站、企业内刊\内报、期刊、视频资料;

4.3.6 将字体产品直接、格式转换或修改后用于音像制品、展览展示中;

4.3.7 将字体产品对应的电子文件整体或部分直接或格式转换后,以嵌入的方式应用到网站、计算机程序或带有可视化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中;

4.3.8 其他应当由方正手迹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

4.4如果您没有获得方正手迹公司明确的授权许可,不得对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字体实施下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署名、修改、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等。

4.5 其他依法应被禁止或者限制的行为。

5.知识产权。

字体产品以及方正手迹公司授权您使用的任何副本均为方正手迹公司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字体产品”产品存在其他知识产权声明的除外)。字体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条约的保护。除本协议中明确的许可,禁止其他任何侵犯方正手迹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6.有限保证。

6.1 在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方正手迹公司保证:

(a) 字体产品符合附随书面材料所述的功能;

(b) 为您提供的支持服务与附随的材料中所述相符;

6.2 字体产品因事故、不当使用或错误操作而造成无法使用的,不适用本协议的有限保证条款。

6.3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方正手迹公司及其授权供应商就字体产品不做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字体产品产品的适销性、适用性、所有权或无侵权以及提供或不提供支持服务的默示保证。

7.责任限制。

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任何损失、索赔或费用或任何因果的、特殊的、意外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或其他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的遗失)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供应商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不论任何情况,方正手迹公司或其授权供应商依照本协议任何条款下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均限于您购买字体产品所实际已付的价款(如果有的话)。但是,如果您已经与方正手迹公司就授权许可使用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则方正手迹公司的赔偿责任以该书面协议条款为准。

8.许可终止。

一旦您违反本协议的条款,方正手迹公司随时可能终止本协议、收回授权,并要求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解释。

如您与方正手迹公司就字体产品的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您与方正手迹公司均有权向方正手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获得有关字体授权许可的任何信息,请通过如下方式与方正手迹公司联系:

北京方正手迹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方正大厦附楼二层

邮编:100085

电话: 010-8208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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